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目前在杭州市运营,现将平台运价、标准、规则及动态调整方式等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运价制定依据
(一)运价定价原则
通过市场调研,充分参考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定价规则,结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特点,以及当地物价收入水平、同业企业定价,能源价格波动,车型车价等动态因素,以不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或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,不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,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,不违反价格监管的有关规定,不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原则。
运价制定的依据和考虑因素如下:
1、实行市场调节价,参考网约车行业市场价浮动范围,必要时执行政府指导价。
2、向乘客公示计价规则、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,按规定明码标价。
3、计程计价方式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并提供本市客运服务费发票,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。
4、运价依据本市物价水平制定执行。
5、鞍马用车打车有义务根据需要完成运输管理部门的调度任务。
(二)动态调整方式及规则
平台为更好地调节运力,满足市场动态需求,同时保障司机劳动收益,引导市民绿色出行,会依据实时供需大数据,结合当时天气情况、早晚高峰时段、节假日出行高峰、道路拥堵状况及其他突发情景等,以基础运价为标准,实行小范围的动态调整价格。
1、早晚高峰时段,平台会对订单进行适当的加价,最高加价系数为1.5倍上浮。
二、运价组成
(一)运价组成项目
1、运价的里程,按乘客乘车的实际径路计算。
2、运价的时间,按乘客乘车的实际时间计算。
3、运价存在最低消费/起步价,依据当地交管部门的网约车规则为计算依据,运价不足最低消费时,按最低消费计算。
4、运价存在远途费,单程超过一定里程时才收取。
5、高速费:订单进行期间,在高速公路(包括机场高速)行驶所产生的费用,由司机按实际发生费用向乘客告知并收取。
6、停车费:司机按约定时间到达后因等待乘客上车而产生的泊车费用,由司机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向乘客告知并收取。
7、跨城费:司机跨越不同城市的行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,主要涉及交通和相关服务的成本。
(二)计价方式
采用时间计价和里程计价两者兼有的计价方式,计价不区分车型。
运价 = 起步价+里程费+时长费+远途费+附加费用(高速费、停车费、跨城费等)。
三、运价规则
本次运价规则未做调整,仍参照原有规则为准。
本次公示新增跨城费用明细公示:
四、收入分配规则及公示
每笔收入平台进行抽成,抽成比例为起步价订单19%,起步价订单-30抽成24%,30元-无限抽成26%,具体计算公式:平台抽成比例=(乘客支付总金额-驾驶员劳动报酬)/乘客支付总金额。司机可以在订单详情界面查看。
以上信息计价乘客在打车时均可点击鞍马用车品牌边上的“!”查看对应信息,驾驶员每笔劳动报酬都将扣除1元的信息服务费,每笔劳动报酬均有“收费明细”,点击可以查看对应抽佣及收入比例,并有计算公式。